租下夢歡酒吧一個月。
這美女老板娘,是不會拒絕的。
實際上,在原著里,葉楓這招幾乎是空手套白狼了。
夢歡老板娘在看上葉楓以后。
在脫下高跟鞋,用那玉足磨蹭葉楓時。
后面,就同意了,把這酒吧,讓葉楓來經(jīng)營一個月。
當時的葉楓承諾。
一個月后,會給老板娘夢歡三十萬元。
這也是讓夢歡對葉楓刮目相看的原因。
書中的夢歡聽到這話,很是驚奇。
“一個月,將凈利潤提升到三十萬!?這小家伙,要怎么做?”
出于好奇,夢歡答應了。
因此,葉楓并不認為,這里的夢歡會拒絕。
兩倍的利潤啊。
還不用自己干活。
這應該沒理由拒絕才對。
于是乎,葉楓再度開口,露出那標志性的男主的燦爛笑容說道:“等一下,美女老板娘,我相信,你聽我說完后,會有興趣請我喝一杯的?!?/p>
葉楓還賣了個關(guān)子。
他相當自信。
“聽你妹!你滾不滾,不滾我喊人了啊?!?/p>
夢歡可沒耐心,和這離譜的家伙瞎扯淡。
真想不到,一個看上去文質(zhì)彬彬的小弟弟。
居然會窮到這種地步。
連35塊都沒有,還敢來喝酒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