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當籌碼變成催命符時,最想讓他閉嘴的,就是那些曾經和他稱兄道弟的‘自己人’?!?/p>
……
省公安廳專家組連夜趕到青山縣,隨即接管偵查工作。
專家們立刻展開細致勘察、走訪及尸檢,發(fā)現(xiàn)了諸多指向他殺的疑點與證據。
第一,法醫(yī)對楊小龍的尸體進行解剖時,發(fā)現(xiàn)其呼吸道和肺部雖有積水,符合溺水死亡特征,但胃內容物的酒精濃度檢測結果僅達到輕度醉酒狀態(tài)。
這足以支撐他在落水時保持基本清醒,具備呼救和掙扎的能力,這與青山警方“醉酒失足”的結論存在矛盾。
第二,尸體表面除了落水時可能產生的輕微擦傷外,手腕處有不明顯的勒痕,經鑒定為生前形成,并非死后磕碰所致,推測是被人控制過的痕跡。
第三,專家團隊重新檢查了人工湖湖堤,雖然確實有類似打滑的痕跡。
但在痕跡邊緣發(fā)現(xiàn)了少量殘留的滑石粉顆粒,成分與自然環(huán)境中的粉塵不同,更像是人為鋪設。
且這些痕跡的走向和力度分布不符合正常醉酒者失足的力學特征,反而像是被人拖拽后留下的。
第四,走訪調查時,有山莊工作人員反映,案發(fā)當晚曾看到楊小龍的貼身保鏢陪同楊小龍在人工湖附近溜達。
第五,技術人員對楊小龍當晚飲用的酒進行取樣化驗,發(fā)現(xiàn)其中含有微量的鎮(zhèn)靜藥物成分。
雖不足以讓人昏迷,但能削弱人的反應能力,這也解釋了為何他在落水后掙扎幅度較小,與他平時好勇斗狠的性格不符。
第六,對“損壞”的監(jiān)控設備進行技術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其內部線路有被人為剪斷的痕跡,并非自然故障。
剪斷的手法專業(yè),顯然是有意為之,目的就是掩蓋現(xiàn)場發(fā)生的事情。
第七,現(xiàn)場提取到的腳印成為關鍵突破口。
技術人員發(fā)現(xiàn),湖堤附近除了楊小龍本人的腳印外,還存在另一組與他所穿款式、尺碼完全相同的鞋印。
進一步比對分析顯示,這組鞋印的步幅、著力點與楊小龍的行走習慣存在明顯差異,且鞋印的新舊程度和磨損痕跡也與楊小龍的鞋子不符。
顯然是他人穿著同款鞋留下的,目的是混淆視聽,掩蓋現(xiàn)場曾有第二人存在的事實。
綜合以上疑點和證據,省公安廳刑偵專家判定:楊小龍并非自殺或意外失足,而是一起有預謀的他殺案件。
楊小龍的貼身保鏢阿強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然而,在楊小龍死后第二天,阿強就坐上了飛往東南亞的飛機,說是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。
葉青天辦公室。
房門緊閉。